發布時間:2020-06-12 文章來源:http://www.trading-paper.com/news/11.html
一、評定
參照《GB/T-24327-2009 紙漿 實驗室濕解離 化學漿解離 》
二、適用范圍
1、標準規定了化學漿實驗室濕解離的儀器和設備.試樣制備.試驗步驟及試驗報告.
2、標準適用于各種化學漿,包括回用紙漿。
3、標準不適用于機械漿和一些纖維非常長的化學漿,如棉漿或用類似物質制成的紙漿。
三、設備與儀器
1、AT-XW-1纖維標準解離器
注:標準解離器的檢查步驟參見附錄B.
2、天平:AT-TP系列電子天平。(感應量達到±0.1 g。)
3、標準水:燕餾水或去離子水,或相當純度的水。
四、試樣制備
1、對于濕漿和風干漿.應按照GB/T 462的規定測定絕干物含量。對于液體漿,應按照GB/T 5399
的規定側定絕干物含量.
2、如果液體漿 的濃度低于1.5%(質量百分比)。應將其依縮至合適的體積,謹慎操作應避免纖維損失。最簡單的方法是沉降懸浮液后移走一部分水,也可以通過在布氏踴斗上放一張濾紙來脫水。
3、 在某些試驗中,紙漿的濾水性能非常重要,此時應使用標準水(4.3)解離紙漿。在紙漿解離的整個過程中,均應使用標準水。
4、每次解離時應采取 相當于(30.0土0.5)g絕干質量的試樣。對于漿板,不應通過切割來取樣,且應避免取用切邊處的試樣.
5、如果試樣紙漿的絕干物含量大于等 于20%,應用1 L~1.5 I.的(20士5)C標準水浸泡試樣,最低浸泡時間應符合表1(附在文字下方)中的規定.對于漿板或漿塊,應在浸泡后將漿樣撕成大約25 mmX25 mm的片狀。試驗證明,如果浸泡時間超過規定的最低時間,例如一個晚上,也不會對結果產生明顯的影響。但是,對于任何紙漿,浸泡時間應不超過24 h.
6、考慮到氣候的因素,浸泡溫度可以為25 C~30 C ,但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。
表1
試樣的絕干物含量/%(質量分數) |
最低浸泡時間 |
<20 |
0 min |
20~60 |
30 min |
>60 |
4 h |
五、測定步驟
6.1 按上述步驟制備好試樣后,將其轉移到標準解離器(4.1)的園簡中.
6.2將(20土5)C標準水加到圈簡中,直 至圈簡中的總體積達到(2000土25)mL.將回轉計數器清零,啟動發動機,使螺旋槳的轉數符合表2(附在文字下方)的規定。停止轉動,目測試樣是否已完全解離。例如,可以從圓簡中取出少量試樣,用水稀釋,在玻璃量簡中迎光觀察解離情況。如果沒有完全解離.則繼續解離至纖維間完全分開。
如果試料用量或轉數與上述規定不同.則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.
表2
試樣的絕干物含量/%(質量分數) |
轉數 |
<20 |
10 000 |
≥20 |
30 000 |
六、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:
1、對國家標準編號的引用;
2、完整鑒別試樣 所需的信息;
3、所用水的等級(標準水 、蒸餾水或自來水);
4、浸泡時間;
5、試樣的絕干物含量;
6、試驗過程中觀察到的任何異常情況;
7、任何偏離本 標準的內容,或者任何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;
七、總結
以上為在實驗室中纖維解離器的使用方式,在實驗中請認真閱讀參照標準《GB/T-24327-2009 紙漿 實驗室濕解離 化學漿解離 》,實驗過程中請注意安全。(山東安尼麥特儀器有限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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